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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农村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3期 作者:蒋哲文 发布时间: 2020-08-11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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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集体股份收益分红大会

  2019年以来,平罗县抢抓全国农村改革试点县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农民自愿、坚持土地集体农民所有,大胆探索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上打基础、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上下功夫、在促进农民多元增收上增措施、在推进乡村振兴上见实效,统筹推进各项农村改革,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实践探索及初步成效

  开展农村各类产权确权,夯实农村改革基础。平罗县地处黄河两岸、毛乌素沙漠边缘、贺兰山东麓,土地资源十分丰富,平罗县发挥资源优势,借助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平台,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先后出台了《平罗县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平罗县二轮承包地以外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改革配套文件,开展了农村承包地、农民开垦种植集体土地等13项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了农村产权应确尽确。从根本上遏制了集体资源无序占有、低效利用、无偿使用的现状,实现了集体资源公平占有,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开展“一块田”改革,破解农地“碎片化”问题。一家一户承包10多亩地,分割为七八块甚至十多块,不仅增加了农户经营成本,制约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平罗县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制度设计,引导农户按确权土地实有面积通过互换、重划等方式“化零为整”,变零散的“小块田”为连片成方的“大块田”,有效解决了土地“碎片化”问题,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出了可行性办法;同时,降低了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费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新品种、新科技推广率。平罗县已在3个村开展了“一块田”改革,涉及农户492户,面积8090亩。

  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集体和成员收入。平罗县率先完成了全县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建立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和管理系统。全县144个村核实集体资产总额3.86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47亿元,核实集体土地面积136.02万亩,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4.03万人。在全区率先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确集体股最高不得超过15%,成员股最低不得少于85%的股权设置比例,村集体公益金、公积金职能在15%内提取;成员股由基本股、家庭股、贡献股和救助股构成;明确股权在二轮承包期内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单个股东所持(转让)份额不得超过总股份的2%,科学制定集体收益分配办法。全县144个村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量化资产总额5.57亿元,总股数30.18万股,发放股权证6.29万本;今年有67个村实现分红,预计金额达1123万元,每股80元。

  创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平罗县农村产权确权种类达13项,其中有9项权属可抵押贷款。为更好地为农民和经营主体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简化贷款审批流程,于2019年探索开发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软件,使贷款户通过互联网和手机App办理业务,实现了申请、审批、办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一站式服务”,将过去办理贷款一周时限缩短为半小时即可完成,通过手机App贷款近1000万元,累计办理贷款2.44万笔13.9亿元,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额累计达42.57亿元。探索了“政银保”合作贷款模式,由政府、合作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参与,此举有效降低了风险,同时将抵押额度最高提至300万元,持续加大农业投资力度,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资金贷款需求额度大的问题。

  创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平罗县统筹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出台了《平罗县农村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暂行办法》,将原有1113个自然村规划调整为259个自然村。整合资金1850万元,采取货币补偿、规划保留村庄权属置换、复垦耕地确权、对拆除旧房暂不建房的农户颁发宅基地资格权证,保留一定期限的资格权属等方式,在充分保障了退出农户权益的基础上,对6个乡镇、11个村庄、352宗闲置零散宅基地收储整治,复垦土地面积1352亩、腾退建设用地2432亩。探索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多种入市方式,全县已完成入市交易106宗660亩,出让价款4200多万元,盘活了闲置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

  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建立合作社(家庭农场)+职业经理人+职业农民“三位一体”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户实行“统一服务,分户经营”的体制机制,建立产业链、服务链和利益链,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县共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1054个,其中种植业新型经营主体403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41.3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3.3%。培育提升了泰金种业、华泰农农业科技公司、盈丰专业合作社等一批从事特色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规划建设了肉牛奶牛河东草畜产业带、河西制种产业带和优质肉羊养殖区。全县优良品种推广率98%,机械化率达94.1%,特色种植面积达90万亩。

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革的几点思考  

  当前,平罗农业农村改革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一是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度不高,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多从事单一产业,与二三产融合度不高,农户与各经营主体相互间利益联结不紧密。二是农民“候鸟式”生产生活方式日益凸显,农民工和大中专学生返乡创业积极性不高,农民住房空置率高,导致农房大多闲置破旧。三是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不统一、信息不畅通,农村产权私下交易引发矛盾时有发生,交易市场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农村产权权能和退出产权农民权益不充分,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占有使用和分配集体收益不平衡。四是全县144个村,有经营性收入的村91个,其中5万元以下的58个村,且大部分村以发包集体荒地和资源性收入为主,村集体经营项目少,集体经营性收入渠道窄。乡村治理体系不完善,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位一体”治理机制尚不健全,带动集体发展和农民增收能力不强。

  通过以往改革实践,我们体会到:改革必须尊重农民自愿、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才能充分发挥改革的叠加效应。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改革要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平罗县先后承担了23项国家级农村改革试点任务,要集成土地经营管理、产权流转交易、集体产权制度、农村经营方式、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治理体系、乡土人才培育为一体,探索“一社一品、一村一庄、一家一田、一户一证”的农村集成改革新机制,让各项改革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是今后全面推进农村改革的重中之重。

  集成土地制度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一是探索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探索家庭承包经营和“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赋予集体充分有效的所有权,农民长久稳定的承包权,经营者灵活保障的经营权。二是探索家庭承包地“一户一田”改革。探索集体土地规范管理机制,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和稻作区推行“一块田”改革。三是探索创新集体土地综合整治利用机制。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建立农村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机制,打造“一村一庄”示范区。四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允许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返乡人员转让农村规划保留村庄闲置房屋(宅基地租赁),或与农户合建住房,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

  集成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创新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一社一型”“多社一型”“社社联营”等多种集体经济经营模式,不断拓展集体经济发展渠道。二是创新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机制。扩大集体资产交易范围,探索多种形式盘活村集体资产。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储、整治、利用和经营农民退出产权的集体增收机制。三是创新完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扩大农民集体收益分配范围,探索完善农民退出土地入市后的二次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完善农村老年人退出“三权”置换养老服务机制。

  集成产权交易改革,持续扩权赋能。一是创新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机制。完善“政银保”合作贷款及风险分担机制。探索适当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模式和方法,完善抵押物处置机制。二是创新完善农村产权一体化流转交易机制。探索“多证合一”,逐步实现“一户一证”。完善互联网和App办理流程,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多元化机制。

  集成农业经营改革,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探索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机制。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二是探索创新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多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三是探索创新“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融资”机制。探索玉米“订单种植”模式,探索建立价格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风险分散机制,通过期权交易防控价格风险。

  集成农村人才培育体制改革,培植农村发展后劲。一是探索建立农村“引才”机制。通过优惠政策和优势产业吸引人才,通过减税降费、用地、信贷等政策吸引人才,通过人才引进激励办法、投资农业扶持政策和奖补办法吸引人才“回归”农村投身农业。二是探索建立农村“育才”机制。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机制,实施“四培一带”工程,培养高素质农民,引领“三农”发展。

  集成农村治理体制改革,营造和谐新农村。一是创新完善“三位一体”治理机制。构建新型村级治理结构,全面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三位一体”的领导架构和组织模式。二是创新完善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机制。探索新的乡村治理模式,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作者系平罗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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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哲文
【来源】:《共产党人》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