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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不言悔 司法为民守初心

——记全国模范法官陈美荣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第13期 作者:本刊记者 李 旭 发布时间: 2022-07-20 | 打印 | 字号:TT

陈美荣在调解案件.jpg

陈美荣在调解案件

  她,从事法院工作30多年,是群众心中的“放心法官”,是讨薪农民工的“贴心人”,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代言人”,是基层调解组织的“好老师”……她说:“我是一名法官,工作必须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她,就是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党的十九大代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美荣。

  一心为民 恪尽职守

  陈美荣出生于农民家庭,对群众有着深厚淳朴的感情,在案件审理中,她能深情贴近群众的冷暖疾苦,理解群众的期盼,永远以随和、热忱的态度接待每一位当事人。陈美荣说:“既然当事人选择走进人民法院,我们就不能让他们失望,要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司法的公正和温度。”

  2013年春节前,一群愤怒的农民工撕扯着一个男子涌进法院,请求法院为他们做主。陈美荣经过询问得知该男子是名包工头,拖欠了农民工的工资。看着这些农民工急迫的眼神和粗糙的双手,陈美荣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临近春节,讨薪问题如果按正常程序办理,春节前恐怕不能结案。“必须让农民工尽快拿到工钱!”陈美荣快速理出解决方案。她安排诉讼服务中心启动“讨薪快车通道”,迅速组成讨薪专案组,与建筑公司沟通交流、释法警示。经过几个小时的反复疏导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了讨薪付款协议。第二天,农民工拿到了46万多元的工资款,他们眼含热泪,紧紧握着陈美荣的手连声道谢。

  在基层法院工作的30多年时间里,陈美荣先后在立案、民事和行政审判岗位工作。担任行政审判庭庭长后,陈美荣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方式和行政非诉执行听证机制,创新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两个试点”工作,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逐步引入行政审判,努力化解房屋拆迁、工伤待遇等涉民生类行政争议案件,有效缓解了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对集中管辖中部分当事人不方便到法院参加诉讼的案件,陈美荣带领法官采取巡回审理、上门开庭的方式,率先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登记通报制度,提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步改善了“告官不见官”的情况,使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对簿公堂”逐渐成为新常态。

  善作善为 勇于创新

  在工作中,陈美荣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同事们都说她有一股韧劲,能把大家正在做的事做得更好,更能把大家认为做不好的事做成功。多年来,陈美荣认真总结自己在实践中领悟到的点点滴滴,在诉讼调解上逐渐形成了一套特有的方法——在工作态度上要有“五心”,即公心、清心、诚心、细心和耐心;在调解策略方法上运用“十二调解法”,即沟通情感调解法、对症下药调解法、换位考虑调解法、附加条件调解法、案例展示调解法、冷却择机调解法、证据展示调解法、判前评断调解法、保全促进调解法、担保监督调解法、专家参与调解法、求同存异调解法。“五心”和“十二调解法”的运用,给法院调解工作注入了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广受好评,并被区内多家法院借鉴和推广。

  一次,某培训公司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工作微信群里发出信息,鼓动学员不要继续在该公司上课,随后多名学员要求退课退费。培训公司认为,学员申请退课退费是该离职人员鼓动所致,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该离职人员赔偿损失1.5万元。陈美荣收到案件后,详细了解案情和双方真实想法,得知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因经济补偿金数额产生矛盾,该员工在微信群里发送信息只是为了泄愤。针对这些情况,陈美荣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解,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员工赔偿公司部分损失,公司申请撤诉。多年来,陈美荣办理的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

  为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运行,打造法律服务品牌,陈美荣在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了“陈美荣法官工作室”。为方便社区群众咨询法律问题,陈美荣将法律咨询和服务搬到了群众家门口,在她所居住的万盛社区成立了“陈美荣语晴室”,工作之余为大家解答法律咨询,化解邻里纠纷。慢慢地,住在陈美荣小区附近的群众有问题都会想到她,大家常说:“在小区里解决和在法院解决是一样的,听陈法官的意见没错。”几年来,陈美荣运用“五心”和“十二调解法”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起,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纠纷。

  淡泊名利 无私奉献

  作为一名法官,多年的审判实践使陈美荣深深体会到,如果在群众中口碑不好,审案的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陈美荣说,办案时会面对各种诱惑,但作为司法审判人员,她始终告诫自己任何时候都要秉持理性、公平、公正的理念,坚守法官职业底线,决不能以权谋私。有一次,一个被告来提交证据材料,顺带将装有现金的信封放在陈美荣面前,说是辛苦费,陈美荣毫不犹豫地将信封退了回去。她始终坚守廉洁司法的信念,认为“法官”不仅是一个神圣的称谓,更是法律的守护神、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办案的时间长了,当事人和律师们都说:“案子到了陈法官手里,我们放心,心里踏实。”

  作为党的十九大代表,陈美荣积极履行党代表职责,努力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带头学习者、带头宣讲者和带头实践者,应邀到多个单位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先后为2万余名干部群众宣讲45场次。

  多年来,陈美荣几乎把所有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5+2”“白加黑”是她工作的常态,但她毫无怨言,她心里装着每个案件和每个当事人的困难。陈美荣说:“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做到了无愧于党和人民。但作为女儿和母亲,我却有愧于亲人,母亲瘫痪没能侍奉,女儿的成长也没能给予陪伴和关注。”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陈美荣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冠心病等疾病,即便这样,她也没有放下手中的工作。

  “站好最后一班岗是我这名老党员、老法官对司法事业的庄严承诺。”陈美荣郑重地说。G

  责任编辑:沈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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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刊记者 李 旭
【来源】:《共产党人》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