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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农村改革试验田 释放乡村发展新活力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第十四期 作者:中共平罗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8-04 | 打印 | 字号:TT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强调,要推动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推进改革,加强对改革举措的评估问效,促进各项改革往深里走、往实里落。宁夏各地各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立足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实事求是、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坚持把改革进行到底,全力推动宁夏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本期聚焦“促进各项改革往深里走、往实里落”主题,刊发中共平罗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文章。

平罗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构建交易顺畅的服务机制。.jpg图为平罗县建立的宁夏首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jpg

平罗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构建交易顺畅的服务机制。图为平罗县建立的宁夏首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平罗县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持续深化土地经营制度、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制度等28项试验试点任务改革,打好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农村改革“组合拳”,有效激活了主体、激活了要素、激活了市场,持续释放乡村发展新潜能、新动能、新活力,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平罗经验”。

  集成保障服务制度改革,构建高效运行新机制。聚焦协同高效、确权颁证、市场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夯实改革基础,完善服务机制。一是建立高效推进的指挥体系。成立农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农村改革专项小组,设立农村改革服务中心,形成“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部署推动、改革专班主推主抓、部门乡村上下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政策制定、任务谋划、督察督办、评估问效、考核考评”的闭环推进机制,累计出台配套改革文件110多个,确保了改革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凝聚了全县上下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二是构建归属清晰的产权制度。率先开展农村产权“多权同确”,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创新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用水权、林权不动产权、农业设施使用权等权证,确权颁证种类达到13种,真正让农业经营者吃下“定心丸”,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合法“身份证”。三是搭建交易顺畅的服务机制。成立宁夏首家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搭建“中心+站点”服务机构,推行“互联网+App”服务模式,出台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实现申请、审核、审批、办理、鉴证、交易“一站式”快捷服务、“一网式”智慧服务,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实现半小时即可办结,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额累计达59亿元。

  集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盘活增值新路径。聚焦探索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途径,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激发乡村发展新动能。一是建立规范化土地经营机制。围绕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商资本准入监管等办法,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全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56.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9%。开展“一块田”改革试点,全县11个村4100户5.7万亩耕地实现“一户一田”,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二是建立宅基地规范化管理机制。围绕落实所有权、保障资格权、放活使用权,出台宅基地取得审批、有偿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等办法,建立“超占有偿使用、转让政府补贴、审批县域统筹、新增多元保障”的宅基地管理制度,赋予抵押、转让、退出、置换、租赁、入股等权能,让闲置房地资源退得出、流得动、有收益。全县累计收缴超占有偿使用费1120万元,自愿有偿退出产权3393户,县域统筹审批宅基地136户,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租赁使用宅基地169宗。三是建立闲置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机制。编制全县村庄布局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出台农村闲置房地收储安置补偿办法,将144个行政村1092个自然村庄优化调整为集聚提升、城乡融合、整治改善和搬迁撤并4大类,采取货币补偿、权属置换、复垦确权等方式保障退出农户权益,通过整治复垦、入市交易、租赁转让等方式盘活增值闲置资产,累计实施25个“空心村”1125宗闲置房地退出整治,腾退建设用地2725亩(复垦耕地1325亩),建设“中心村”和“一村一庄”示范点12个。四是建立多元化土地入市交易机制。围绕构建“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采取“就地、调整、整治、优先”4种途径,探索“自主、委托、合作”等入市模式,凸显了村集体主体权能,保障了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促进了土地增值增效、集体农民增收、乡村产业振兴。

  集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重构集体经济新模式。聚焦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利,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让农民分享更多改革成果。一是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体系。围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全县144个行政村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4.03万人,量化集体资产总额5.58亿元,发放股权证书6.29万本,组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112个、经济合作社32个,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二是探索多元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围绕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难问题,开展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试点,探索推行特色产业推动型、拓展服务供给型、盘活资产收益型、股份合作开发型等多种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集体资产资源,不断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推动村级组织从“看摊守业”向引领创业转变,助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1年底,累计实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项目126个,全县80%的村集体经营性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三是健全完善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把集体与成员联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提升集体经济分红给成员带来的获得感,促进集体经济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村党组织评星定级的重要指标,对年经营性净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提取净收益的8%用于村“两委”班子成员补助,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集成支持保护制度改革,释放政策支撑新活力。聚焦健全投入机制,创新投入方式,拓展投入渠道,构建面向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一是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政策支持机制。开展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试点,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星级经营主体评选等办法,探索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机制。累计兑现补助资金1548万元,支持提升设施与装备保障水平,累计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79个,评定县级星级经营主体75个,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社40个,平罗县盈丰植保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蒋洪波荣获“全国十佳农民”称号。二是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机制。围绕破解农村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烦的问题,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基金,赋予9项农村产权捆绑抵押融资权能,与10家金融机构签订抵押融资协议,建立协商评估机制,完善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有效拓宽了农村融资渠道,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三是建立农产品价格风险防范机制。以保障农户稳收增收为目标,积极开展“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融资”改革试点,引导农户、家庭农场、流通大户等参与农产品价格保险,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签订场外期权买卖协议,通过期货市场保障参保农户更好地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助力稳定生产经营、增加种植收益。四是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积极适应农业产业规模扩张和提质增效需要,大力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积极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模式,构建起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不断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产业比较效益。累计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06家,服务面积65万亩次。

  责任编辑:何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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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共平罗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共产党人》第十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