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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紧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第9期 作者:徐 荣 发布时间: 2024-05-08 | 打印 | 字号:TT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公报中分别强调:“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继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充分体现了惩治两类腐败在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中的重要性。面对反腐败新形势新动向的严峻考验,我们要攻坚克难,只进不退。

  充分认识“新隐”腐败的危害性,保持清醒。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是一些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问题层出不穷,这警示我们,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这个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只要存在土壤和条件,就会“生根发芽”,披上“迷彩装”,把权钱交易的“本体”隐藏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新型和隐性腐败具有复杂性、迷惑性和隐蔽性,危害政治安全、制度安全和社会安全,查处难度加大。同时,给违法行为人形成不会被发现和不是犯罪的错觉,助长侥幸心理,造成腐蚀的时间跨度更大、毒害的程度更深、影响的范围更广的后果。因此要清醒认识两种腐败的危害性,在执纪监督中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精准把握“新隐”腐败的规律特征,做好甄别。分析已查处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可以发现两种类型的腐败无论如何翻新手段、方式,其仍然具有以“权力”为核心,以“利益交换”为表现形式,以“创新”为手段的规律性特征,可以从三个突破口进行甄别。要把好用权方向,解读权力密码。“退休变现”“调离兑现”“变相兑现”等任何兑现的前提是用权,盯住权力的使用方向,就能发现猫腻。要盯住关键人。“家族腐败”“夫人路线”“衙内腐败”,离不开亲友、跟前人牵线搭桥,要梳理这些社会关系,从中找出代理人。要关注新事物、新领域、新手段。“新”让人眼花缭乱,把目光聚焦在委托理财、合作经商、低买高卖、关系人吃空饷、艺术品拍卖“雅贿”、官员当“股神”等地方,从“似是而非”中抽丝剥茧。

  提升应对“新隐”腐败的本领技能,蓄力待发。要提高打预防针的本领,当好“预防员”。深挖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成因和形成条件,找准廉政风险点,做好廉洁风险防控。任何腐败的根源都是党员干部思想上出现问题,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一般在主观上恶性更深,掺杂着“技术性”规避打击的动机,要一体推进“三不腐”,就要深入精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找准点位,把监督放在日常做在经常,筑牢拒腐防变思想之基。要优化知识结构,不做“外行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在新领域更为常见,执纪者要注重自身知识结构的优化,在多岗位锻炼和多方面学习中,形成经济、金融、统计、计算机、心理多元化知识结构,同时,协调整合资源,借助专业人员,掌握腐败线索、流程。要借力“数智”,做数据反腐“业内人”。强化大数据分析能力,建立大数据模型,发现新型腐败高发领域和环节,将掌握的个人信息与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的数据平台信息进行比对,深挖隐藏在正常下的“不正常”,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画像,形成稳定可靠的证据链。

  (作者单位:宁夏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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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 荣
【来源】:《共产党人》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