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持续加固作风建设堤坝
近日,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坚决遏制和根治铺张浪费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条例》的执行落实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在思想认识、重点环节、监督问责、宣传教育上精准发力,持续加固作风建设堤坝,以优良作风汇聚起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思想上要高度重视。2013年,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条例》,构建起以《条例》为主干,各方面专门配套规章制度共同组成的反浪费制度体系,有力遏制了“车轮上的腐败”“舌尖上的浪费”“会所里的歪风”等突出问题。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个别党政机关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现象仍不时出现,一些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四风”问题隐形变异且屡禁不止。时隔12年,《条例》进行修订,强化了反浪费制度建设。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行动上要紧盯重点。与2013年发布的《条例》相比,新修订《条例》紧跟时代步伐,在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规定。针对强化“四风”纠治特别是深化整治铺张浪费现象,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让制度长牙带刺。在实际执行中,要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公务活动、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节约规定。要严禁超标准采购或者购置奢华物资设备、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超标准建设或者豪华装修接待场所和办公用房、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坚决防止在节庆展会论坛、运动会、赛会等活动中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
问责上要铁面执纪。新修订《条例》直指时有发生的顶风违纪现象、潜滋暗长的隐形变异行为,提出刚性要求、标出底线红线,方向明确、措施更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创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实现监督常态化、精准化。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四风”问题尤其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要严查严管,对违反新修订《条例》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及时警示、及时查处、及时治理,让每一项规定都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每一次问责都传递违纪必惩的清晰信号,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宣传上要营造氛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要从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政治高度,认真抓好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要切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注重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让厉行节约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
(作者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
责任编辑: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