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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这块“试金石”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第10期 作者: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反腐倡廉教育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6-04 | 打印 | 字号:TT

  2023年3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守纪律讲规矩是一种约束和准则,也是一种责任和境界,更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用好个人事项报告这块“试金石”,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深刻领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大意义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传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党的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延伸,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传承发展。早在1923年,中共中央便发布了《中央通告第十二号——各区及各地区应每月向中央报告工作》,要求各地党组织每月向中共中央报告当地工作与党务情况。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重视以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鲜明特征。1948年初,党中央发出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同年9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正式确立了包括综合报告和其他各项工作报告在内的一整套完备的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发展历程,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纪律、锻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提升党的组织体系整体合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的有力举措。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从严管党治党的一项重要抓手,也是与时俱进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作为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措施,有力推进了管党治党走深走实落地见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行使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把个人有关事项当作个人隐私藏着掖着,对组织既不交心,也不交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把该制度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整体设计,成为从严管党治党的利器,让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保障。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是否忠诚的重要标志。领导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其他重要情况,是接受组织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是个人的小事,而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的大事,填写报告表的信息折射出的是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这是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规定“对党忠诚老实”的基本义务。

  确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落实到位

  必须始终讲政治,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引领。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处理问题、谋划推动工作。要真正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推动落实,努力把谋划部署、抽查核实、认定处理、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抓得更紧更严更细更实,确保整个工作过程成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过程。高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以上率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促进本地区查核一致率稳步提升。

  必须突出严的主基调,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务求严到底严到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一项事关重大、非常严肃的工作,一个地方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整体质效水平如何,直接反映着党委(党组)政治上是否担责尽责,是否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抓好贯彻执行,严明报告纪律,加强抽查核实,坚决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报告制度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加大问责力度,将隐瞒个人事项、故意欺骗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找准查实、严肃处理,把能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是否忠诚的“试金石”,使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心怀敬畏和戒惧,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必须把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作为原则遵循,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中央明确要求“凡提必核”,查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必经程序,处理不好很容易给组织上选人用人产生干扰、造成被动。要始终拿政策说话、按规定办事,切实把严和实统一起来,把政策、实际和责任结合起来,把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贯通起来,坚决防止出现执行政策规定不精准、不充分、不到位的情况。要实行专人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做好党中央最新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准确把握有关纪律规定和填报要求,以政策规定的高知晓率确保如实报告的高一致率,为工作规范、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必须增强风险意识和保密意识,注重加强过程管控,确保信息绝对安全。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涉及婚姻状况、家属从业、个人收入等项目情况,需要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宜随意扩散。要不断强化风险意识、保密意识,全链条、全方位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过程管控,全力防止泄密情况发生。

  (执笔人:苗 奇)

  责任编辑:刘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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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反腐倡廉教育研究中心
【来源】:《共产党人》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