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黄河石嘴山段河畅堤固。 冯 斌/摄
水利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近年来,自治区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安全防控水平稳步提升,基础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对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以贯之做好水利安全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始终牢记“生命高于一切” 时刻绷紧安全生产“思想弦”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不懈抓学习、教育、培训,强意识、强素质,紧思想、紧行动,保安全、保发展。
狠抓教育强意识。站位决定方位,意识决定行为。坚持把学习贯彻好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工作的重要契机,采取召开大会、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专题讨论、心得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引导水利干部职工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安全生产就是讲政治、讲担当,就是保生命、保安康,就是促经济、促发展,就是护稳定、护和谐的意识,坚定扛起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千钧重担。
狠抓培训强素质。素质和技能是安全生产的基石。立足水利行业特点,开展安全生产全员专题培训,采取“线上+线下”“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系统学习“一法两条例”、“1+37+8”系列文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实“1+37+8”涉水文件“一台账三清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暨监督检查、“互联网+监管”落实危险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专业知识,强化综合能力建设。通过师带徒、一事一训、岗位练兵、反事故演习等强化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狠抓活动强文化。治水安邦、兴水利民。水利行业作为发展水文化的主力军,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治水实践,坚持民生为上、治水为要,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涉水安全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新征程水利高质量发展凝聚精神力量。始终把保障水利安全作为发展先进水文化的一部分,坚持不懈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一把手”讲安全、安全宣誓、安全演讲、安全家书、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文化试点建设等活动,大力营造水利安全文化氛围。
始终牢记“防范胜于救灾” 全力筑好安全生产“防火墙”
牢固树立“事后再主动也是被动,事前再被动也是主动”的理念,坚持把“防”放在第一位,聚焦水利重点领域,强化安全整治,确保水利建设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督促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全力防范重大风险,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和工程进度。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塔吊、围堰等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严防死守事故易发多发的在建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淤地坝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运行管理,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水利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作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洪水灾害防御安全。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强化“四预”措施,贯通“四情”防御,紧盯山洪灾害危险区、妨碍行洪等风险隐患点,强化汛前检查,清除阻水障碍物,消除防洪隐患。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完善防御预案,开展防御演练,强化监测预报预警,落实预警“叫应”机制,保持水利抢险队伍、物资、专家处于激活状态,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严格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病险水库主汛期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确保万无一失,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全面加强水库、水闸、堤防、淤地坝、农村供水、小水电站、大中型灌区等运行工程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调度及建筑物、软硬结合部安全管控,强化安全监测设施运用及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加快推进运行工程安全鉴定,强化渠道、泵站、水闸、渡槽、涵洞等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蓄水池“三个责任人”职责,做实做细各项防御措施,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强化全区各行业用水保障。
始终牢记“责任重于泰山” 切实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
坚决扛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出台《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系列文件涉水工作“一台账三清单”的通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机制,真正形成严肃、刚性的责任链条和制度约束。
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主体责任,压实水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各层级、全链条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监管责任,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权责清单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部门、业务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8个配套文件精神,较真于“督”、坚决于“调”、严格于“究”,坚持“四督协同”,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地;加强安全考评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深入贯彻落实“1+37+8”政策文件,聚焦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水文监测和水利勘察设计等领域,建立完善水利行业安全标准,形成统一、完整、严格的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重点出台《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系列文件涉水工作“一台账三清单”的通知》《全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手册》等,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采取单位自查、互检互查、跟踪督查等方式,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全覆盖式督查检查。重点对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自治区党委“四防”督查、自治区安委会巡查督查和水利厅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分级分类挂牌督办,建立“一县一单”落实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发送提醒函督促整改、开展“回头看”复核整改机制,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坚决守牢兜住水利安全发展底线。
责任编辑:李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