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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四个“常态化” 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23期微站 作者:吴忠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4-16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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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在吴忠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举措,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吴忠市把以案促改作为政治任务,强化统筹联动,坚持“教、惩、治”同步推进,做深做实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促进了政治生态有效治理。

  突出提醒教育常态化,用足“活教材”,警示教育全覆盖。吴忠市纪委监委以差异化、特色化方式分类分层开展警示教育,针对不同层次、系统、群体精准施教,构建警示教育会议、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基地、忏悔录、警示录“六位一体”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市政法系统和重要经济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马龙、张吉贺受贿案法庭庭审,变庭审为“课堂”,以典型案例“现场授课”;梳理2018年以来吴忠市纪委监委查处的6名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材料,汇编印发《忏悔录》。选取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29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撰《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作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的“活教材”,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先后组织全市127个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13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和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55个部门(单位)4800多名党员干部到吴忠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市、县(市、区)两级638个部门(单位)的1.6万余名党员干部观看《叩问初心》《国家监察》等警示教育片。对新任职44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开展任前提醒;紧盯春节、五一等重要时节,向全市监察对象发送廉政提醒短信5.3万余条,引导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突出案例剖析常态化,选准“典型案”,思想防线更牢固。吴忠市纪委监委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系统总结深入剖析重大案件、典型案例,从政治上对标对表找问题,从理想信念滑坡甚至丧失中找根源,从政治生态上找“病灶”,把最本质的问题、最核心的原因、最突出的危害、最值得警示的教训讲清楚,深入研判案件多发易发岗位的共性问题和特点规律,精准点穴诊治,量身定制监督监管措施,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职务违法犯罪、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撰写剖析材料,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腐败堕落的思想根源及成因,查找产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权力监管问题和制度漏洞,推动以案为戒,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

  突出监督整改常态化,强化“责任制”,标本兼治见实效。吴忠市委发挥头雁引领作用,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坚持约谈5个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重要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督促,制定《市纪委监委关于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以案促改各个阶段各责任部门的责任;向各党委(党组)印发《关于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三会两书两报告”制度,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形成案件审查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今年以来,吴忠市纪委监委对涉及的5个县(市、区)、16个单位(部门)17份纪律检查建议书、9份监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10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推动各部门(单位)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案后治理工作格局。

  突出“回访”教育常态化,用好“导向力”,以案促改有温度。案子不能一查了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为切入点,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问责干部的跟踪回访,帮助663名被问责人员“卸包袱”“祛心病”,对影响期满且表现好的干部,廉政审核中明确“影响期已过”,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意见,避免干部“摔一个跟头一辈子爬不起来”。党的十九大以来,市本级问责处级干部98人,问责期满后被提拔使用23人,占被问责处级干部人数的23.5%,其中提拔1人,重用3人,职级晋升19人;问责科级干部60人,问责期满后提拔使用7人,占被问责科级干部人数的11.7%,其中提拔5人,职级晋升2人。2020年1至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1691人(次),同比下降9.57%。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435人(次),占84.86%;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90人(次),占11.24%;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48人(次),占2.8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涉嫌职务犯罪以及其他犯罪判刑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8人(次),占1.06%。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召开澄清会、出具书面说明、向党组进行通报等方式,先后对153件诬告错告信访举报及时澄清正名,为干部消除不实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充分体现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坚定态度。G

  责任编辑:谢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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