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增长促发展攻坚年】统筹推进“两化一振兴”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编者按:5月29日至30日,自治区党委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培训班。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以下简称“两化一振兴”)是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宁夏实践的内在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是顺应人口变化趋势、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本刊特约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文章,对自治区《关于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宁夏不断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全力推进县城高质量发展。图为彭阳县县城。 彭阳县委宣传部供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对推动城乡共同繁荣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立足宁夏实际,印发了《关于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扎实推进各族人民共同富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提供坚实支撑。
充分认识统筹“两化一振兴”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是现代化建设必须遵循的普遍准则。新征程上,要深刻认识到统筹“两化一振兴”的重大意义,不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统筹“两化—振兴”是对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中城乡关系将经历城育于乡—城乡对立—城乡融合的发展过程,最终实现城乡差别、工农差别的消失,人类创造的文明成果由人民共享。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城乡关系理论,不断探索工农城乡关系。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工农业并举”的方针,邓小平同志提出“工农业相互支援”的政策,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思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比较完整地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的中国化方案,为统筹“两化一振兴”提供了重要遵循。
统筹“两化一振兴”是顺应我国工农城乡关系历史演进趋势的必然要求。新中国成立之初,党中央采取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实行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方针,在一定程度上带来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不协调的问题,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20世纪80年代,沿海地区发挥劳动力丰富的比较优势,促进了城镇化快速发展。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城乡一体化取得积极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城乡人口和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城乡二元体制的关键性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协同互促更为紧密。但是,工农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仍然存在,因此,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问题到了关键时期,需要继续探寻和完善新时代新征程下的工农城乡关系。
统筹“两化一振兴”是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更好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相比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滞后,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依旧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面对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现实,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在于将工业和农业、城镇和乡村作为有机整体,统筹谋划、系统部署。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深刻把握宁夏统筹“两化一振兴”的现实路径
统筹“两化一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综合工程,必须因地制宜、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为此,《意见》提出,必须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新型城镇化为载体、乡村全面振兴为根基,以实施区域一体联动、人口均衡发展、特色产业振兴、公共资源优化、政策机制创新“五大工程”为抓手,整体推进,分类施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着力缩小城乡发展差别,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各族人民稳步迈向共同富裕,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统筹区域一体联动,构建工农城乡发展新格局。统筹区域一体联动是破解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关键,对优化经济布局、推动城乡融合以及提高整体发展效能尤为重要。《意见》提出,要推动优势和潜力地区协同发展,实施沿黄优势地区城镇化质量提升和中南部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明确城镇化水平较高的沿黄地区打造“两化一振兴”核心地带,城镇化潜力较大的中南部地区引导人口就近向承载力强的城镇集聚,促进与沿黄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的经济协作和联动发展。《意见》还提出要提升中心城市发展能级,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针对推进县城和乡村发展,《意见》提出要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强化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纽带作用,分类推进县城高质量发展。要分类推进村庄集约布局,实施塞上江南和美乡村工程,优化调整村庄分类,引导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4类村庄布局发展,着力解决“空心村”、土地集约利用、文化遗产保护等现实问题。
加强人力资源供给,促进人口合理集聚和有序流动。人力资源的供给和合理流动能够带动城乡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既可以促进城市产业的发展,也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意见》聚焦促进人口规模合理增长,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优化和细化落户、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人口服务政策,吸引外来人口落户等措施,进一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同时,《意见》提出,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引导农业人口有序转移,其目的在于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推动农业转移人口真正融入城市。《意见》还提出,提升劳动力产业适配性,吸引各类人才向乡村流动,并作出一系列部署。这些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为产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劳动力支撑,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并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升级,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强化产业支撑能力,增强城乡融合发展内生动力。产业是发展的根基,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只有强化产业支撑能力,才能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差异。《意见》就强化产业支撑能力,增强城乡融合发展内生动力部署了3项重点措施,旨在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壮大县域经济、强化平台支撑等措施,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距。要推动产业集聚融合发展,实施产业链、产业基地、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四大升级工程”,统筹推动产业基础再造、产城融合联动、市场主体培育。要培育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扶持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潜力地区和县城转移,促进农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要提升产业园区平台功能,推进产业园区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城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园区,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增强城镇辐射带动乡村能力。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是从根本上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让城乡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现代化成果的必然要求。《意见》就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增强城镇辐射带动乡村能力提出3项重点措施,旨在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促进城乡经济社会联系更加紧密,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水平,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要推进城乡市场体系高效畅通,完善城乡要素市场、促进城市技术、管理、资金、人才等先进生产要素向乡村流动。要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管机制,推动基础设施向城市郊区和规模较大镇延伸。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政策、统筹城乡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服务覆盖面。
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创新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动力所在,要着力消除阻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弊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意见》提出,通过健全土地集约利用机制、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金融服务长效机制,推动土地、资金等要素双向流动和均衡合理配置,化解妨碍融合城乡、衔接工农的体制机制障碍。这些措施将进一步释放城乡融合发展活力,让土地资源在城乡间实现高效配置,财政金融“活水”精准灌溉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建设的关键领域。这不仅能有效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还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同时为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执笔人:朱丽燕)
责任编辑:何青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