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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使命担当 持续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新宁夏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12期 作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 2021-07-03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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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足生态保护文章,乡村梯田风光如画。

  2020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提出,宁夏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不竭动力。一年来,宁夏生态环境系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科学制定生态环境保护“1+7”规划,有效衔接自治区先行区建设主要目标,举全区之力、集各方智慧,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协同并进。

  做细污染防治文章

  守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底线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完善联控联治联防机制,推动煤尘、烟尘、汽尘、扬尘“四尘同治”,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部通报指出全区2020年大气和水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为优,四项主要污染物完成国家考核目标。2021年以来,保持稳步改善趋势,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同比下降11.2%,6项大气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全部实现下降,表明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五个地级市城市建成区全部实现清洁供暖,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全区燃煤火电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4万余辆,全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推进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工业废水、农田退水、城乡污水“五水共治”,持续改善水环境。“十三五”末,全区15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3.3%,比2016年提高26.6个百分点。2021年以来,20个国控断面Ⅲ类以上良好水质比例达到75%(15个),黄河干流出境断面保持Ⅱ类水质。积极推进重点河湖综合治理工程,制定污水处理厂地方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工业园区废水全部实现集中处理。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排查治理各类排污口441个。在全国率先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一源一策”任务,“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11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1.8%(9个)。13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部完成,基本达到长治久清。

  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推进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畜禽养殖、工业固废、电子废弃物“六废联治”,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总体洁净,建设用地整体安全,各项土壤环境风险均得到基本管控。完成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基本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提升,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化肥农药用量实现零增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6%。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持续加强,疫情以来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近7500吨,坚决守好“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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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黄河两岸沃野千里。

  做足生态保护文章

  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黄河水生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累计投入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约30亿元,重点支持黄河支流和重点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项目建设,银川四二干沟、石嘴山第三(五)排水沟、吴忠市南干沟、中卫第四排水沟和灵武东沟等13条重点入黄排水沟均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固原“五河”(泾河、清水河、葫芦河、渝河、茹河)水质得到根本性改善,黄河干流连续四年保持Ⅱ类进Ⅱ类出。

  “三山”生态保护修复取得积极进展。制定落实《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作方案》,关闭退出11处煤矿,启动“绿色矿山”建设,完成遗留矿坑和无主渣堆治理,基本消除损害贺兰山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逐步恢复贺兰山自然生态环境。六盘山自然保护区内及外围重点区域人类活动点位全部完成整改,生态恢复工作稳步推进,整体提升六盘山“高原水塔”生态功能。持续推动罗山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依法拆除清理保护区内所有养殖圈棚,完成268处人类活动点位整治,根除了多年难以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

  “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聚焦采矿采砂石、工矿用地、核心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焦点问题,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底,“绿盾”专项行动共排查出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2646处,整改完成率99.74%,其中贺兰山等“三山”整改完成率100%。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重大突破。吴忠市、大武口区被分别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实现宁夏“零”的突破。全区12个县区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占国土面积的56.9%。

  做实改革创新文章

  推动形成生态环保大格局

  基本完成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机制更加顺畅。开展首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省级督察全覆盖,推动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责任,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资金激励作用进一步发挥。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现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覆盖,企业环境监管不断加强。

  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大幅压减项目环评等行政审批时限。创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办结赔偿案件22件,赔偿义务人出资8851.71万元。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健全区域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签订落实宁甘、宁蒙水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及宁蒙毗邻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健全银川都市圈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建成生态环境展示馆,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民化参与体系。

  责任编辑:何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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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来源】:共产党人12期